法制日报讯 (记者朱宁宁)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的一部重要法律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。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获悉,该委认为,劳动合同法的修改涉及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,社会关注度高、影响面大,需作充分研究,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大对劳动合同法修法工作的研究力度,深入调查、分析评估,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,开展立法前期论证工作,为法律的修改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,创造必要条件。
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,有代表提出议案,建议尽快修改劳动合同法,明确劳动合同形式,修改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制度,限制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自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,修改劳务派遣规定。
对于代表提出的议案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出,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,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,社会评价存在多种看法,如何修改也存在争议。议案所提问题和具体建议,需要在深入调查、论证、分析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,审慎研究工作对策,积极稳妥地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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